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1 14:3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供销社: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供销社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831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供销社《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方案》(鲁供发〔20229号)要求,加快全市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推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建设新时代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紧紧围绕供销社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突出“做强主责主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基层功能、创新管理机制、鼓励实践创新”五项重点工作,三年内努力做强以农村商贸流通、土地托管服务为鲜明特色的主责主业,实现县基一体、龙头带动、示范突出、服务多样的发展格局,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齐鲁样板淄博板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任务措施

(一)做强主责主业,为组织建设提供功能支撑

1.推动流通经济跨越发展。抢抓国家关于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加快农资、日用品下行和农产品、再生资源上行等业务发展。优化日用消费品供给,引导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联采分销,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仓共配,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对接合作,拓宽流通渠道。提升农资供应服务,强化系统联合合作,自上而下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提升市场竞争力。抓好农产品流通服务,围绕服务蔬菜、果品等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中央厨房”、农批市场等重点项目,推进农超、农企、农社、农批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产销衔接关系,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做好系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家电等回收利用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资源循环利用。通过三年努力,至少打造1个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建立起以县域龙头企业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配送为补充、村级综合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形成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多业并举、一网多用、渠道畅通、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流通经济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财会审计科、资产运营公司)

2.深化提升土地托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扩面提质增效,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品牌”。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作用,规范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扎实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突出高青、临淄等重点区县,整合省社农发集团和当地农业服务力量,加强种植管理和风险管控,做出成熟模式,指导基层供销社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服务,在全市推广到2万亩以上。探索推广林果经济作物“生产专业合作+关键环节托管”服务模式。深化“供银担”合作,推动“供销农耕贷”“农业生产托管贷”落地扩面,扎实做好土地托管保险投保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安全管理科、资产运营公司)

(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基层开展联合合作

3.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围绕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以提升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着力培育一批办得好、控得住的优质社有企业。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创造条件,立足自身优势,打造本级、本区域的骨干企业。积极争取省供销社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共同打造农资经营、现代流通、农业服务等龙头企业。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全市系统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流通企业发展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财会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资产运营公司)

4.强化系统联合合作。各级供销社为农服务企业要坚持上下联动、服务基层的理念,创新与基层的合作方式,积极开展与总社、省社为农服务企业的综合合作,大力开展农资、日用品联采分销等业务合作,将网络布局到基层,服务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组织开展经营服务,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服务格局。积极争取省社在当地布局农资经营、仓储配送、土地托管等骨干网络。积极参与建设全省供销社为农服务信息化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促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实现系统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资产运营公司)

(三)提升基层功能,构建县基一体服务网络

5.完善县乡村服务网络。要围绕主营业务,统筹整合服务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农资日用品经营、农业生产服务综合平台,辐射带动乡镇供销社开展经营服务,统一布局、建设、完善乡镇经营网点,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构建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服务组织、村有服务站点的县域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资产运营公司)

6.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充分用好各种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做实各级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以直营商超、为农服务中心、农资经营网点等为基础,加快建设供销综合服务站,丰富农产品购销、家电回收、快递收发、金融服务、便民缴费和快消品周转等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各类村级经营网点为基础,赋能形成农村综合服务社,着力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乡村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资产运营公司

7.恢复重建“空白”基层社。突出重点区县,对基层社空白乡镇、“三无”基层社和停歇业基层社等供销社服务“空白”的地方,采取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下沉、开放办社吸纳、现代流通体系织网布点、发展村级供销社等多种方式恢复供销社组织和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

(四)创新管理机制,筑牢基层组织发展基础

8.完善治理结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供销社的领导作用。坚持双线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县级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相关制度,增强县级联合社统筹发展能力,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引导基层社持续规范发展。按照合作制原则,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积极探索基层社组织运营形式,通过参股入股、服务带动等形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供销社等,吸纳农民入社,建立健全社员利益分配机制,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办公室)

9.推进开放办社。立足资源优势、业务优势、系统优势、

网点优势等,积极对接系统外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共建平台、

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并逐步纳入供销社主导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强化服务功能,积极领办、服务各类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带动更多的农民加入供销社组织。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落实县级供销社监管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信用互助业务风险。(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

10.加强资产管理。各级联合社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积极提高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覆盖率推进社有资产和基层组织统一管理。加强对社有资产使用、租赁和出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和印信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鼓励支持供销社集体、基层社负责人、运营团队共同出资建设经营服务项目,明晰产权关系,增强发展活力。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统一组织改造基层经营设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实现管严资产与放活经营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财会审计科、合作指导科、资产运营公司)

11.建设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聘任等多种形式,吸引农民能人、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加入供销社队伍,优化基层社人才队伍结构。加大对基层社和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训,宣传供销社服务理念,提高基层社人员能力素质,增强供销社知名度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组织人事科、合作指导科)

(五)鼓励实践创新,实现为农服务百花齐放

12.打造示范样板。按照省供销社创建标准,按照龙头强、网络全的要求,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县社要整县推进组织体系建设,打造县级社示范社;按照全国总社创建标准,指导基层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争创基层社示范社,展现新时代供销社新形象,形成样板和模式,示范推动基层组织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

13.创新服务方式。按照“针对问题—鼓励创新—发现典型—深入总结—打造样板—示范推广”的工作思路,重点推广区县社、基层社示范社的经验做法,引导基层针对地方产业特点、农民需求,找到自己的服务切入点,打造自己的特色优势,实现为农服务百花齐放。各区县供销社要根据自身情况,选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培育发展区域性优势特色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财会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安全管理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规律性的认识,根据省、市供销社总体部署,结合上情与下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措施。

(二)强化督导推进。各区县社要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谋划,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协调推进。要强化县级社对基层社的管理指导,以发展的思维,通过系统内外联合、上下联合、龙头带动、分类推进、开放办社等方式,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夯实供销社基层基础。市供销社对各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导、推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开展业务评价。

(三)加大支持力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供销社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运用好“外学内创”,积极向市内、外先进学习,交流经验。及时总结基层组织振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形成互学互鉴、联合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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