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朱晓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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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MB28027446/2021-None | 文号: | 淄供销党发〔2021〕23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机构: | 中共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朱晓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供销党发〔2021〕23号
市供销社党委所属各单位党支部,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
朱晓、许达、王海曼、唐安强同志任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级主任科员。
中共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