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

淄供销函字〔2020〕8号

 

各区县供销社,有关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关于消费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扶贫专柜建设

去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相继在张店合家福超市尚文苑店、西六路店、科苑店,淄川新星超市杜科店、世纪路店,桓台联华超市马尚生活广场、阳光店,高青家得利商场,沂源世纪东方超市购物中心店、润生店设立了10个扶贫专柜。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不定期到以上门店督查指导扶贫专柜建设,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悬挂扶贫专柜匾牌。将市供销社统一制作的扶贫专柜匾牌放在扶贫产品集中展示区的醒目位置。不宜集中展示的扶贫产品,可自行制作标识牌或指示牌。

2.明确扶贫产品范围。扶贫专柜展示、销售的产品应是来自832个国家级贫困县,2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我市淄川、博山、高青、沂源等4个区县生产的特色农产品。对我市20个扶贫工作重点镇、47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生产的产品,以及市扶贫办发布和认定的消费扶贫产品名录中的产品要重点予以关注。

3.严格日常管理。扶贫专柜展示区产品陈列要丰满,不断档缺货。要建立单独的扶贫产品进销货台账。将扶贫专柜建设与企业已开展的其它扶贫工作相结合,如新星集团对口帮扶重庆石柱县,可将扶贫专柜设在石柱县产品展示区。若当前10个门店不适宜继续设置扶贫专柜,可由各区县供销社协调,在本区县域内自行调换,并及时向市供销社备案。

二、抓好扶贫协议落实

在有关会议上,淄博合家福超市公司、山东新星集团、山东众得利现代农业发展公司、桓台联华超市公司、高青智慧云电商公司、沂源世纪东方超市公司分别同6个扶贫工作重点镇签订了消费扶贫协议,沂源世纪东方超市与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的2家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临淄区供销社、山东新星集团、山东众得利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参与了淄博-滨州扶贫协作项目或协议签订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协议内容,积极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所签协议供应方生产的特色农副产品,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三、爱心助力消费扶贫

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餐厅等活动,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形式,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各级工会组织的职工福利要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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