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社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淄供销安字〔2020〕6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供销社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9月15日

 

淄博供销社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等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淄安委发〔2020〕17号)要求,制定市供销社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理,注重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长效治理,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供销社系统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起至2020年11月上旬结束,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实施。行动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20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要求,于9月20日前制定完成,并进行全面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20日一10月31日)。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 (11月1日一11月10日)。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纳入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期间,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研判分析安全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单位领域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发展必须抓安全”的责任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具体抓好本单位领域专项行动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主要负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实细致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深入开展排查。各单位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要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与本单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部门、车间、班组、岗位自查自纠等形式,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查深、查细、查全。

(四)实行清单管理。各单位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公示。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强化舆论宣传。单位要加大对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传播手段,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和家属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形成长效机制。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重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分阶段、分类别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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