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淄供销字〔2022〕13号

 

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各科室,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经市供销社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9月28日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发11号、鲁发16号和淄发7号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举措,锚定“六大品质提升工程”任务目标,推动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现制定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1.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加强供销社“三会”制度建设,定期调度区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督促指导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突出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工作导向,持续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发挥重点业务工作评价“指挥棒”作用,突出评价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进联合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办公室、合作指导科

2.理顺社企关系。按照社企分开原则,进一步明确联合社、社资委、社有企业职责边界,细化权责清单。规范社资委运行机制,年内指导区县级联合社全部建立社资委,进一步优化职能作用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基础研究和前置审核职责。加强社资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预算、财务、投资、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监管好系统社有资产,妥善解决债务包袱和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财会审计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3.强化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加强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的监督管理,参照总社、省社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深化联合合作机制,促进跨区域、跨层级联合合作,探索创新投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打造系统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规范开放办社,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开放办社条件、准入、管理、退出等机制。建立淄博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指导区县联合社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合作发展基金用途及运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引导合作发展基金规范运行,推动其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财会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4.加快建设“数字供销”。加强“数字供销”统筹规划,提升社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重点业务数字化转型发展。配合省供销社做好山东供销为农服务信息平台数据上传工作。积极与系统外新业态流通企业联合合作,借力推进新经营模式网点布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供销”“数字供销”建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

5.加快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完善县域综合集配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丰富完善三级网络节点日用消费品流通、农资经营、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四项基础服务功能。全力推进全省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将沂源县打造成全省系统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扩展延伸,实施网点服务叠加,在做好日用品、农资、农产品等传统经营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叠加快递收发、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等项目,将各网点打造成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城乡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经济发展科

6.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积极对接山东供销现代物流服务保障网络,争取纳入省农资供应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做好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促进保供稳价,切实提高全市农资供给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农资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等环保型农资供应力度,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经济发展科

7.规范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作用,稳妥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程托管服务”试点,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提质增效,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品牌。聚焦农业生产经营薄弱环节和小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围绕服务山区丘陵林果业发展,探索推广“生产专业合作+关键环节托管”模式,推进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延伸。规范运营为农服务中心,拓展经营业务和规模,提高服务标准和成效。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

8.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推进中国供销淄博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一批冷链物流、“中央厨房”“预制食品”等重点板块,打造全国总社立足鲁中、辐射华东的冷链物流和交易结算中心。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大力开展直采直供、统采分销,拓展农超、农校、农餐、农企精准对接,创新发展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社区O2O、“平价超市”等新型流通方式,助力农产品上行,丰富城市居民“菜篮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经济发展科、财会审计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9.做大做强社有资产。强化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队伍建设。树立合作共赢思维,加大社会资本引进力度,强化系统内外联合合作,通过社有资金参股、固定资产入股等方式参股新业态、新模式、有潜力企业,扶持其发展壮大,做大做强社有资产,逐步增强系统经济实力。按照社企分开和市场化运作原则,理清职责边界,加快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提高联合社机关服务水平和社有企业盈利能力。深入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财会审计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0.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项行动。指导各区县供销社制定社有企业发展规划,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项行动”。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和系统骨干龙头企业要聚焦主责主业,带动系统社有企业资源整合,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国家队”。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更多投向系统内联合合作、能够带动基层发展的企业和项目。吸纳各类龙头企业和为农服务经营主体加入供销社,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财会审计科、经济发展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1.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立足资源优势、业务优势、系统优势、网点优势等,积极领办、服务各类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建平台、联合经营等方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带动更多农民加入供销社组织,建立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机制。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

12.因地制宜加快基层社改造。落实《淄博市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培育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示范引领基层社加快改革发展。积极争取、充分用好各种扶持政策,做实合作发展基金,支持薄弱基层社改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采取区县社投资、社有企业下沉、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和“三无”基层社恢复重建。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

13.强化联合社对基层社建设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联合社和社有企业支持基层社发展机制,积极引导基层社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基层社共建项目。各区县社积极争取将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持有和管护好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淄博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4.大力发展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合作,加大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力度,打造一批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多措并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载体。深化村社共建,联合村“两委”共建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村级供销社,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体化运作,促进强村富民。

责任单位: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合作指导科

各区县供销社要落实综合改革责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导评价,切实将2022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准落细落实。市供销社各科室、资产运营公司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推动综合改革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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