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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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MB28027446/2016-501377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3-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
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5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信息、宣传和文秘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紧紧抓住全国政府信息网站普查的契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为适应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对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进行了改造升级,新增设“96621服务热线”和“淄博供销·诚信农资”专题栏目两个,同时积极丰富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计划、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工作动态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淄政字〔2015〕27号)要求,及时将涉及市供销社的一项行政权力——“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以权力清单的形势向社会公布,并制作权力运行具体流程图一并公开,供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年初和年终及时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对系统内资金补助项目,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准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市供销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做好了2014年度部门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公开《淄博市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5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9条,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295条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安全生产、党群工作、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内容,有利的宣传了供销社的工作,方便了公众信息查阅。五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5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市供销社于2015年9月专门制定印发了《淄博市供销社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同时调整了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逐项分解并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网站互动性较弱、答复工作有待加强,网站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对未及时在政务网公开的,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政务信息公开,利用好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扩宽公开渠道,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