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在全市供销社开展 “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的意见》解读
索引号: 12370300MB28027446/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在全市供销社开展 “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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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供销社开展

“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的意见》解读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田茂庚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供销社2020年工作要点暨重点工作攻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加强全市供销社商超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品牌影响力,结合省供销社乡村“百强商超”创建工作,市供销社研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供销社开展“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的意见》(淄供销字〔20206号)。现将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意见》指出4月起至年底,淄博市供销社在全市系统商超行业开展以“货真、价实、服务优”为承诺,以保供应、稳价格、重质量、优服务、调业态为主要内容的“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规范提升全市系统商超网点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是淄博市供销社2020年创新创优项目,旨在发挥供销社日用品、农产品经营网点优势,建立健全米面、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通过采取稳定物价、提升质量、优化服务等措施,做到源头上助农增收,终端让利于民。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保供应。发挥供销社日用品、农产品经营网点优势,在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基础上,建立健全米面、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和应急机制,扩充货源、物流配送渠道,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完善名、优、特、新商品种类,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二是稳价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商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发挥企业仓储优势,通过统一采购、内部调剂等方式,降低采购价格和流通成本,保障区域供应价格无大的波动。三是重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经营。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杜绝经营“三无”、假冒、侵权和超过保质期商品等违法违规情形。积极参与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商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供销社品牌优势和正常流通秩序。四是优服务。加强从业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履责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打折促销、电话预约、送货上门等不同形式的特色服务,吸引人气、扩大消费。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和监督电话,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依法承担首问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调业态。加大农超、农校、农社等产销对接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平价经营,切实减少流通环节,让利城乡居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规范和提升经营网点和仓储物流设施,积极探索中央厨房建设,打造网点布局合理、经营配送紧密联结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改造提升基层实体网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平台,加快供销社电商向农村延伸覆盖。

为保障《意见》内容在全系统推进,采取的重要举措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督导活动有序开展。各经营单位主动公开参加本次活动单位的名单、地址、监督电话,详细信息刊登在市供销社网站上,利于社会监督。二是开展示范活动。为支持和参与“厚道鲁商 诚信淄博”建设,市供销社将择优确定“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开展好的经营门店作为示范点,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示,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大众媒体或自媒体,进一步加强“淄博供销·诚信商超”活动的舆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聚力打造“淄博供销·诚信商超”经营品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选树行业诚信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供销社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