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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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MB28027446/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田茂庚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要求,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社)决定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并制定本规划。现将《规划》内容解读如下。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提高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条例得到广泛贯彻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法治社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及社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四是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供销合作社条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六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系统长远发展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七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八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九是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的法治元素。弘扬善良风俗,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系统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