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供销简报第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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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供销社
强化农资质量管理见成效
——“淄博供销·诚信农资”活动简报之三
近年来,张店区供销社积极恢复建设农资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和直营店、加盟店,按照“淄博供销·诚信农资”活动要求,实行质量长效监控机制,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所属为民农资公司和14家直营、加盟门店全部悬挂供销社诚信标识,经营商品均具备“三证”,产品质量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的认可,已被区商务局、农业局等部门指定为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资定点销售单位,成为全区2013年小麦“一喷三防”中标单位。
一、聘能人,组建直属农资公司。李强,原为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农药销售部负责人,既懂化肥、农药的使用技术和质量管理,又对农药市场形势有专门研究。2013年 1月,张店区供销社遵循开放办社的原则,积极同李强合作,利用马尚供销社闲置设施牵头发起成立了淄博为民农资公司,配套建设了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和农资超市等经营服务设施,目前主要以向全省配送“大成”系列农药为主,附带向市内配送“红箭”、“永农”等系列农药和“天达”、“施可丰”等品牌化肥。目前农药经营业务已经辐射到开发区、淄川、博山、沂源、周村以及部分外地省份,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公司成立以来经营额近千万元。
二、顺渠道,做好产品质量管理。一是高标准建设配送中心。投资200万元,建成了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的农资配送中心,该中心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可一次性存储化肥600吨、农药30吨。同时,购置了专门电脑,实行信息管理农资商品购销台账,配置了测土仪、拌种机、喷药机、投影仪、运输车辆等设备,健全完善了配送中心的服务功能。二是建设直营店。为民农资公司成立后,立即在房镇、马尚等镇村建设直营店6个,各直营店人、财、物由公司统一管理,商品全部由公司统一配送,并建立了商品质量档案和购、销、调、存监管制度。三是发展加盟店。区供销社专门召开会议,按照自愿的原则将基层社农资门市部整合为公司加盟店,在此基础上在社会发展了一批加盟店。公司与加盟店负责人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逐步加大了配送商品的比重。要求加盟店从其它途径采购农资商品必须建立好进销台帐,确保每批农资商品进货手续完备,并保留商品样本和发票等有关资料以备查验。
三、强管理,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一是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承诺。为民农资公司视商品质量安全为企业生命,向社会作出“货真、价实、服务优”承诺,所进商品全部是正规企业生产。公司在醒目处上墙公示“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相关服务内容,公布农资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向广大农民群众承诺保证商品质量。二是严格制度管理。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要产品销售发票。落实专人完善进、销台账,如实记录产品进、销时间、名称、规格、数量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加强农资使用技术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药肥知识培训,向农民宣传推广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指导农民采用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种植。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引导农民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既防止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人为的药害和肥害,也避免了因使用禁用商品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转方式,因地制宜服务农业生产。针对张店区耕地面积、特别是大田作物越来越少的实际,适时转变经营服务模式。一是让利不让市场。通过“买商品送方便,买商品送服务,买商品送商品”等优惠促销措施,逐步抢占市场,恢复网络体系,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的经营量占到社会需求量的70%以上。二是推进大田作物服务。结合张店区“森林围城”、土地流转和都市农业发展趋势,认真探索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开展产业化植保服务,联系种粮大户和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做好虫防虫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药肥直供”业务,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并为农民提供药肥直喷、播种等服务。截至目前,大田作物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三是做好农作物“一喷三防”服务。依托为民农资公司积极参与政府“一喷三防”惠民工程,做好农作物“一喷三防”物资供应和技术服务,先后在张店区和高新区成功中标,参与防治服务总面积达1.9万亩左右,占全区耕地面积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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