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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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市推进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山东省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市供销社编制了《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社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引领全市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是全市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的五年。全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供销社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开创了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为深入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精神,2016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7号),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以“夯实一个基础,做强三个品牌”为改革重点,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同年,市供销社联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市委7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项督查,各区县党委政府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促进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按照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联系县试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桓台、沂源、高青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县顺利通过改革试点工作验收考核,带动了全市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和协调落实综合改革政策,“十三五”期间先后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农业规模化服务、村社共建、平价超市建设等政策文件,促进了全系统创新发展。 城乡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托山东新星、山东众得利、桓台联华、张店合家福、沂源世纪东方等骨干龙头企业,推进流通网络向基层延伸覆盖。“十三五”以来,全市供销社建设和改造提升的日用品超市达到160余个,农资经营网店70余个,农产品经营服务网点70余个,年消费品零售额、农资供应额、农副产品销售额、电商销售额分别达到50亿元、5亿元、20亿元和10亿元以上。2020年牵头成立淄博乐供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组织100余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订单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努力解决农民“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卖给谁”的问题。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市场稳价保供工作,组织全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解决湖北农产品“卖难”问题,保障北京地区农产品供应,疫情期间全系统共计销售和供应农产品近600吨,价值220万元,山东众得利现代农业公司被表彰为“全国供销社系统抗击疫情先进集体”。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系统累计建设各类为农服务中心31个,累计投资1.19亿元,购置整合各类农业机械770台套、植保作业飞机19架,年开展市内外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面积200万亩次以上,桓台益农、山东众得利、沂源沂冠通、淄博天虹等规模化服务品牌实现提升发展。落实省供销社与高青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和农业规模化服务入手,成立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托管服务面积5875亩,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开辟了新路径。全省供销社2020年冬小麦播种暨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现场观摩会在高青县召开。深入推进“淄博供销·诚信农资”品牌建设,扎实做好春季、“三夏”和“三秋”农业生产服务工作,授信32家“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示范点,年实施配方施肥面积33万亩,开展各类培训2万人次以上。 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牢夯实。“十三五”以来,全市供销社着力改造壮大基层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深入开展社村共建,博山区源泉供销社、博山区池上供销社、沂源县东里供销社、高青县青城供销社、高青县黑里寨供销社、临淄区皇城供销社先后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标杆社”。全系统年销售额过2000万元的基层社达到10家,全系统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达到35个,有10个村社共建点被省供销社评为“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示范点”。参与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有4家专业合作社获批开展内部信用互助合作。全力抓好行业扶贫,扎实落实扶贫项目,2018年以来,共组织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活动5次,活动现场共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30余万元,依托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采购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860余万元,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龙头企业成为改革发展新支撑。淄博市供销社坚持龙头带动和项目拉动战略,大力培植“十强”“十新”龙头企业,全系统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7家,系统“十强”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到60亿元以上,“十新”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以上。山东新星、山东众得利、淄博乐物获批省内城乡高效配送骨干龙头企业,全市供销社新旧动能转换骨干支撑进一步巩固。坚持项目建设不动摇,大力开展“双招双引”,5年内全系统总投资30.56亿元建设重点项目111个,一大批规模大、档次高、优势突出的项目进展顺利或竣工投产,培植了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2020年5月22日,“中国供销淄博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正式签约,项目占地200亩,总投资额5亿元,将建成全国供销系统立足鲁中辐射华东的绿色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淄博市供销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先后3次组织开展融入乡村振兴专题调研,赴泰安、青岛、威海市供销社及浙江杭州、江苏无锡、江苏南通市供销社进行深入学习考察,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三五双十”行动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指导全市系统深化生产、流通、社区综合服务,扎实推进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城乡现代流通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基层基础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五大工程”,重点培植壮大“十强”“十新”龙头,努力助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市供销社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调研报告多次被印发《决策参考》《领导决策》和《参阅件》,在全市推广。2019年6月24日,时任市委书记周连华就市供销社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作出批示,对全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开展为农服务、参与乡村振兴提出了要求。 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深化“双线运行”综合改革,着力推进供销社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联合社工作职责,密切层级联系,坚持用改革思维推动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创新突破,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平台。坚持推进依法依章治社,突出区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关键枢纽作用,积极协调落实区县供销社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及高青、沂源等区县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实施“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投资公司”模式,实现社企分开和行业指导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的有效连接,在强化社有资产管理运营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供销社改革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三五”以来,全市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弘扬供销社优良传统,2016年以来,全市系统16个单位和个人(次)先后被总社、省社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供销社连续三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9年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被市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激发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促进了供销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最大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供销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肯定供销社的地位作用,提出殷切期望,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擘画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我们做好供销社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坚定了信心决心。 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这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随着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的重视程度将越来越高,支持力度将越来越大,供销社的发展环境将越来越优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更多的资源要素向农村聚集,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供销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的“国家队”、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有优势、有能力、有资源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更大作为,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贡献更大力量。 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全面促进消费,农村市场有巨大空间。城乡流通作为供销社的主责主业,在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基础、有网络、有人才,能够在促进消费、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大有可为。 “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社发展也面临巨大挑战。一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将加快在农村抢滩布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农村流通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商业业态创新不断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供销社无论是服务模式、领域、能力还是融入力度亟需创新和加强。另一方面,我市供销社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层基础薄弱,为农服务能力还不强;社有企业散弱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管理方式粗放,发展活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缺乏龙头带动能力;联合合作不够,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发挥不足;人员老化、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制约了全市系统的发展。 综上分析,“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社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市供销社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中展现自身价值,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贡献供销力量。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市场运作”的发展理念和“扶优扶强、以强带弱”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版淄博特色板块贡献更大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统领、从严治社。坚持供销社作为党领导下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政治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供销社党的各项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作风保障。 ——坚持为农宗旨、市场运作。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多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凸显经营性和公益性功能相结合的独特属性。 ——坚持扶优扶强、以强带弱。充分发挥系统优势,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为农服务优势领域和骨干企业集中,培育一批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行业龙头企业,增强其经济实力、市场竞争力和引领带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联合合作。发挥系统整体优势,强化工作统筹,凝聚系统合力。按照“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推进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在联合中发展壮大、在合作中互惠共赢。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当地特色产业、立足自身优势资源谋发展,不搞“一刀切”。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供销社商品销售额、利润额、消费品零售额、农副产品销售额、电商销售额等指标实现稳步增长,以土地托管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到2025年,以市场化引领的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和以精准化导向的联合社机关服务带动体系协调运转,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水平明显提升,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在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等产业打造形成一批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产业龙头,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服务能力大幅跃升,基本建成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骨干作用;合作经济属性更加鲜明,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高效,基本实现供销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第三章 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第一节 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推动供销社与各类涉农经营主体、金融机构共建服务体系,促进业务融合,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发挥供销社系统人才、网络、组织、营销等优势,积极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产权、业务、利益、服务等多方面密切和农民的联系;发挥供销社的流通优势,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打通农产品销售瓶颈,促进农产品上行,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供银担”合作,通过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或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满足全市系统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 第二节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一是健全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推动市及区县联合社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增强行业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理事会建机制、定举措、抓落实,监事会提建议、强监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完善上级社领导班子联系下级社工作机制,健全联合社与成员社双向考评机制。加大开放办社力度、规范开放办社行为、提高开放办社质量。二是落实联合社“三会”制度。推动各级联合社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督导机制,建立健全章程逐级备案制度。健全理事会会议机制,严格落实市、县级联合社理事会全体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的制度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社有企业监督,切实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范腐败和经营风险。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推动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社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力量相互协调,形成统筹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四是推进双线运行协调运转。强化联合社为社有企业、为基层社争取政策、提供服务、加强监管的工作导向,突出社有企业、基层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更好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的内在要求,提升统筹运用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的能力,不断提升社有企业经营服务支撑力和联合社机关服务带动力,加快构建社企分工、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五是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市和区县联合社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授权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对出资企业实施核心业务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承担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六是强化县级社统筹服务能力。支持县级社整合县域内资源,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综合性服务,打造“区域性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强化“县基一体化”运营管理,实行资产管理一体化、网络运营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七是做实合作发展基金。落实全国总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市及区县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防范风险,保障合作发展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引导有条件的区县供销社,积极发展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或依据合作制原则使用的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 第四章 实施城乡现代流通提升工程 第一节 完善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的重大机遇,以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经营服务网络,优化仓储和物流配送设施布局,创新经营业态,逐步形成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三级联动、一体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乡村商超连锁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坚持以“完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体系”为重点,推动流通服务网络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完善以县域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为补充、村级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增强供销社在县域商贸流通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二节 做大做强农产品流通 把农产品流通做为主责主业,统筹谋划、合理布局,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合作、连锁经营和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机遇,布局建设高水平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发挥淄博乐供农产品供应链联盟作用,以现代信息和冷链物流技术为支撑,推广“基地+冷链+加工+市场”产业链建设,建设和对接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逐步构建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网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畅通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 发挥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的渠道优势和托管服务优势,培育建立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一批长期合作关系的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带动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布局。加强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有效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培育供销社放心农产品“金字招牌”。 第三节 打造“网上供销” 以信息化改造提升基层实体网点,加快发展县域电商,强化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推动电商服务向农村市场延伸覆盖,提升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电商、专业电商,找准定位、明确功能,推进同城配送、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形式,重点发展满足本地居民消费需求的电商业务。依托线下物流体系和实体网络,加快建设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求的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居物流配送点,推动与第三方快递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推进工业品和优质农产品网上经营,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 第五章 实施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第一节 提升为农服务平台建设质量 坚持以市场化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通过资源整合、业务合作等方式,集中资源培育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打造供销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整合区县系统内外优质资源,着力打造区域性为农服务骨干企业。扎实推进县域农业服务公司和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扎实推进为农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健全完善为农服务中心的产权关系和运营机制,加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推进县域为农服务体系一体化。强化为农服务中心精准分类指导,支持基础好、潜力大的为农服务中心进一步壮大运营实力,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形成区域性服务龙头。对基础条件和经营效益较差的为农服务中心,强化服务带动和运营托管,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可持续运营发展能力。引导和鼓励各区县坚持开放办社,把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涉农企业负责人等吸纳到供销社队伍中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管理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为土地托管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节 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 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扩大服务规模,推动土地托管逐步由大田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延伸服务链条,提升全托管服务能力,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经济的问题,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粮食安全。推行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现统一运作方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作标准、统一销售加工、统一融资保险,统筹推进种肥供应、深耕深松、机种机收、田间管理、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秸秆利用、粮食烘干、产销对接、技术培训等重点服务,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引导农民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更多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三节 巩固农资服务优势 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的业务对接,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巩固提高农资市场占有率。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有机肥、水溶肥、缓释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高效、低毒、水基化、环保型农药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环保农业发展,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助力实现化肥农药“双减”目标。推进农资企业加快由传统农资经销商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推广保姆式、定制式、线上线下融合等多种农资服务模式。在春耕秋播、化肥农药及救灾商业储备等国家调控以及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中发挥保供稳价作用。持续深化“淄博供销·诚信农资”活动,强化农业服务科技供给,推进农资联采和直供经营,推广应用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降低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指导农民科学生产,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第六章 实施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工程 第一节 提升“网络便民” 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化建设新趋势,发挥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推动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扩展延伸,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实惠便捷的服务。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加强信息化改造,拓展经营服务业务,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能力强、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赋能农村综合服务社,将其打造为集日用品销售、快递收发、金融服务、农产品购销、便民缴费、家电回收、便民水站等多项服务功能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第二节 拓展“平价惠民” 依托健全完善的城乡流通服务网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区县间联合合作,推动平价农产品经营拓展提升,推进平价农产品超市和便利店进驻城乡社区,改造提升平价超市(专区专柜)。依托平价经营,大力推广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推进社区便利店建设,全面拓展农超、农校、农餐、农企、农批对接,创新发展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社区O2O、“中央厨房”等新型流通方式,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服务城乡居民生活。做实做大集采分销,推进产品展示、业务下单、财务结算、物流配送,促进生产端与消费端的供需匹配、精准对接。积极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帮助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交流衔接,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第三节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围绕供销社农业生产、现代流通等重点工作,加强与银行、农担等金融机构的深入合作,探索开发更多“供销农耕贷”“农业生产托管贷”等金融产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社为农服务实体的资金需求。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将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并积极探索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更高层次的农村合作金融。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参与组建或发起农村中小型金融、类金融机构,为系统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第七章 实施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第一节 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 引导基层社按照“农民社员主体、自主经营实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的要求,大力发展经营服务新业态,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实施分类改造,引导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内引外联,做大服务规模,在面向农民生产生活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基层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采取社企带动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基层社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供销社入股领办、村社共建、治理规范的村级供销社,加强综合体建设,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的枢纽作用。积极参与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培育一批基层社标杆社,增强基层发展实力,夯实基层基础。 第二节 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积极对接服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通过农产品产销对接、金融服务、信息指导服务等方式,开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服务,促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社有企业、基层社积极顺应农村“三变”改革,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村“两委”组织优势和供销社服务优势,与村集体合作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发展项目、共育人才队伍,推进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居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覆盖。通过利益联结,形成共建共享共赢机制,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共同富裕、供销社发展的多赢,助力乡村组织振兴。依托系统农产品、商超企业等各类流通主体,加强与脱贫地区的对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第八章 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第一节 培育壮大社有企业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有企业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推动社有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全面摸清社有企业基本情况,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产业改造、技术创新、业态提升、管理升级为重点,切实激发社有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着力打造新旧动能转换骨干支撑。按照“扶优扶强、以强带弱”工作思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健全内控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社有企业管理水平。切实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审计监督,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保障供销社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以提高农民社员参与率为着力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出资领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方式,积极发展产业型、农技服务型、营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支持有条件的社有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模式,组织农民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系统合作社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明晰产权、规范发展,争创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典型。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基层社与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融合发展试点。 第三节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化,全力抓好全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带动供销社经营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现场督导和跟踪服务,强化资金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和投产达效,努力培植供销社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社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农业“新六产”,加快打造供销社现代产业体系。 第九章 构建联合社服务带动体系 第一节 强化人才支撑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政策及人才支持,选优配强市、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坚持扶优扶强,扶持壮大一批社有企业,培育一批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行业领军企业家。积极参与省社“留在乡村”三农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指导社有企业创新制度机制,规范提升高管人员选拔任用体系,多渠道选人用人,着力改善队伍专业结构。坚持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供销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推动落实机关接地气、年轻干部走基层要求,加大年轻干部基层历练、实践锻炼。 第二节 加大政策争取力度 市及各区县供销社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支持补贴、试点示范等工作;加强与村集体的合作,构建利益共同体;加强与金融、农担、保险等机构合作,为系统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加强与农资、粮食购销、农产品流通等龙头企业的合作,强化市场保障,形成为农服务合力。 第三节 加强安全生产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责任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加强培训教育,开展常态化全员培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常态化应急演练,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第四节 注重宣传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并充分发挥好各级供销社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媒介作用,及时宣传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在为农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讲好供销社故事,扩大供销社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对系统内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深化工作交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座谈会、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经验成果复制推广力度,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在系统经营服务网点和产品上的推广和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供销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章 全面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 第一节 加强党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领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推进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建设,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全市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节 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社 扎实推动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教育为先,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导致社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建设,使“严”的主基调在全市供销社系统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 第三节 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 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供销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艰苦奋斗、勤俭办社、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弘扬为农、务农、姓农价值理念。以新时代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根植农村的深厚情怀、为农务农兴农的供销社文化、卓有成效的综合改革,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凝聚共识、汇聚能量、推进工作,以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推动全市供销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章 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 高度重视“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把贯彻实施发展规划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调度跟踪,确保规划落实落地。各区县供销社要以本规划为指导,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编制并完善本系统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划体系。 第二节 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规划执行 对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组织实施的“时间表” “路线图”,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县社和市社各科室。要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规划执行督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指标评价体系。市供销社将强化规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分析,定期跟踪督导,并将开展总评估。 第三节 加强规划衔接,推进项目实施 加强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衔接,适时优化完善规划,对规划有关内容进行动态调整,争取将供销社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发展大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规划任务安排,优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方向,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撑和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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