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社召开全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暨“供销大讲堂”——新《公司法》培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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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淄博市供销社召开全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暨“供销大讲堂”——新《公司法》培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淄博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我市系统社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民法典·合同编》、新《公司法》内容开展了集中培训。市供销社机关全体人员,区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社资产运营公司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申佃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宋敏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社有资产清查深化提升行动。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摸清供销社家底,落实社有资产监管职责,促进社有企业规范运营,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社有资产清查工作作为2024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要抓好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清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业人员和骨干力量,确保清查无缝覆盖,全面深入摸清家底,充分暴露社有资产管理和社有企业运营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切实做到“六个搞清楚”,即账目搞清楚、实物搞清楚、产权搞清楚、投资搞清楚、负债搞清楚、历史原因搞清楚。在此基础上,通过资产登记台账化、资产管理条目化、资产整改专班化、资产使用项目化,进一步厘清社有资产存量,努力赋能增量、转化变量、聚合能量,推动全市系统和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供销社特聘法律顾问、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鲍汝明律师从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和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对合同签订、履行、管理中的风险防控要点进行了深入阐释。 (供稿:市社安全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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