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供销社2026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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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淄博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安排部署和市供销社党委部署要求,聚力聚焦“四二一”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履职能力,高质量履行“抓调研、提建议、强监督、促落实”职责,助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供销合作事业正确发展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事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发挥对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服务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监督履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二、强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监督,服务供销社改革发展大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保障作为首要任务,聚焦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市、省供销社和市供销社“十五五”规划落实情况,全国总社“八代会”、省社“五代会”部署要求,以及本级社党委(党组)、理事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监督,围绕重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理事会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取得扎实成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财政扶持项目的全周期监管。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指导推动各区县供销社监事会加强对区县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财会审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严格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增强资产管理运营能力。完善出资人监管机制,动态完善优化各级联合社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范社资委运行,强化重大事项前置审核与把关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对社有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发展规划、规范重大投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完善社有企业内控机制,推行“穿透式”财务监管。巩固提升社有资产清查和合同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财会审计科牵头,运营公司配合) 五、深化调查研究工作,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总社“八代会”、省社“五代会”部署要求和市供销社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具体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高质量服务党委(党组)、理事会决策。进一步健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对经过反复论证、实践检验较为成熟的调研成果,推动通过制定制度文件、纳入专项部署等方式,转化为提升工作、加快发展的具体举措。积极支持和组织外部监事、专家对供销社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各方面专业意见,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六、加强经验总结和社情民意工作,发挥典型引领和民意直通作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主责主业,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壮大和基层组织振兴,及时发掘、总结、提炼各区县供销社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通过编发案例、组织交流、专题推介等多种形式在全市系统推广,引导各区县互学互鉴。积极向党委、政府、上级供销社和有关部门报送推荐本地供销社典型经验案例,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氛围。健全社情民意工作机制,加强信息联系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报送质量。(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力量贯通协同。按期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监事会重点工作。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听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巡察整改、审计及问题整改等重点事项监督情况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督查、审计、财务等监督力量贯通协调,推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用好监事会专用函制度,不断丰富创新监督手段,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办公室牵头,财会审计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参与) 八、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过硬监督队伍。推动区县供销社按期召开代表大会,规范“三会”制度运行。加强对成员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监事会优化人员配备。加强监事会人员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政策研究、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履职本领。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科、财会审计科、合作指导科、机关党总支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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