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1-24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网站(coop.zibo.gov.cn)查阅《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并及时做好政策性解决工作。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市供销合作社专项规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决算信息与各类专项资金。

(六)建议提案:主要包括本机关受理的建议提案回复和办理情况

(七)清单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权责清单和清单更新情况

(八)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1.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网站coop.zibo.gov.cn)。

2.淄博供销(微信公众号)。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4.本机关在市供销社机关(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309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日:8:3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124817)。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政府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淄博市政府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24817      传真:0533-3124817       

电子邮箱:zbsgxsbgs@zb.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1.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2.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2020年7月13日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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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20098电子邮箱:zbgx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供销社实际,积极主动公开各项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助力全市供销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供销社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3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284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4件,采用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0,方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市供销社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市供销社2022年度决算与2023年度预算,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2021年度、2022年度均减少1件,已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未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更新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制定《淄博市供销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市供销社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核程序,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实行拟稿人员自查自校、科室负责同志二级校对、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的程序,并同步填报《市供销社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审查表》,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2个专题;在市供销社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同时,加强与淄博日报、鲁中网等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合作,积极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发布信息48;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淄博供销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965个,全年发布信息196条。

 5.监督保障方面

512日召开市社党委会议,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市供销社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季度会议,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开展培训2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2.报送的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较少。

改进情况:1.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掌握政务公开事项和类别,向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习,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方法。2.认真撰写政务公开信息。学习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内容和格式,精心撰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增加信息报送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任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承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即王政委员《关于畅通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畅通特色乡村短途旅游线路,拉动城乡居民可联动消费的建议》(第1302273号),已按时按要求答复。

3.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围绕过程,制度机制有保障。为进一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修订完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着眼审核,公开质量有保障。完善《市供销社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核程序,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同步填报《市供销社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审查表》,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4.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调整了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和人员。二是落实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做好会议公开,公开4次系统会议,通过大众报业齐鲁壹点等新媒体对会议情况开展解读,全年共发布会议解读信息2篇;按照要求修改完善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栏目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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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可在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http://coop.zibo.gov.cn)查询和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2022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20098、传真:0533-3120098,电子邮箱:zbgx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

(一)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

本年度,市供销社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围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以及城乡流通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组织建设、龙头企业发展、信用合作服务等“六大品质提升工程”,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强化解读回应。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2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34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发布信息252条,发布重要文件解读12篇。按时发布市供销社2021年度决算与2022年度预算,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统计表

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微信公众号

头条号

部门网站

机构职能

法规公文

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政务督查

部门会议

财政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政务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务动态

建议提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

数量

2

23

4

11

22

2

1

1

1

9

4

3

1

35

3

4

172

80

334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供销社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权力清单相关信息方面,均已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相关内容已经在平台公开。

 

 

1:近三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统计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2022年,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清单,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加强多渠道平台公开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对门户网站“会议公开”等栏目进行调整更新,及时发布会议信息并进行解读。设置了无障碍浏览服务等内容,增强了网站的实用性。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维护,基本实现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的同源同步发布。《市供销社以政务公开促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市供销社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被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采用。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印发了《市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持续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了《市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年内举办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培训3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进行政策解读时,形式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规范,存在滞后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多角度多形式开展解读工作。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12篇,充分运用了领导干部解读、一图读懂、图片解读、文稿解读等多种方法,丰富了解读形式。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了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办公室和其他科室互相协调配合,人人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政务信息发布更及时、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任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即李宁委员提出的《关于城镇化进程中供销社角色转变的建议提案》(第1301134号),已按时按要求答复并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调整配齐小组成员,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清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二是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并予以公开公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三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

(四)《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配合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全面做好各类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以市供销社网站为主阵地,现代流通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合作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供销党群建设等栏目随时更新,三农要闻栏目紧跟全国总社、省社网站步伐,每周发布“三农”政策速览,精准梳理分类推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会议等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2022年已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重要会议等19篇信息全部进行了政策解读。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coop.zibo.gov.cn/gongkai)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24817、传真:0533-3124817,电子邮箱:zbgx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科学优化栏目设置。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9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84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发布信息88条,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改进政策文件解读方式,注重运用图表、问答等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年内共发布重要文件解读3篇。认真做好会议公开工作,注重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办公会议,全年公开部门会议15次,有力地宣传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情况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统计

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微信公众号

头条号

部门网站

机构职能

法规公文

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政务督查

部门会议

财政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政务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务动态

建议提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

数量

4

25

3

1

15

2

2

1

1

2

3

1

1

32

2

4

75

13

18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农村与城市物资交流方面,均已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相关内容已经在平台公开。

 

 

1:近三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统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市供销社印发《市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清单。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另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印制的文件必须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需记载理由。

(四)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多种公开载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发布、完善整改工作。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借助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渠道更为多元便捷。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推进政民互动、舆情处置等工作,年内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的工作合力。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举办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材料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解读等其他形式的解读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对未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加强督促落实。二是多角度对同一材料进行解读,2021年对政策文件进行了图片解读、问答解读、领导干部解读等多种形式的解读,丰富了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市供销社对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取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已经答复完毕,办理情况详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网址链接如下:http://coop.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93_n_1605682411.7157/doc_6135743dc068c2bfefd5d7f1.html

(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清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印发区县社《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24817、传真:0533-3124817,电子邮箱:zbgx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统计

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微信公众号

头条号

部门网站

机构职能

法规公文

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政务督查

部门会议

财政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政务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

数量

4

26

4

1

16

2

19

1

1

2

2

2

1

29

4

48

36

182

 

全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14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82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发布信息84条,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有力地宣传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情况,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2020年,市供销社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要求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学习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 重点推进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会议公开及政策解读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2020年,共发布解读材料2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四)平台建设

 

 

加大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力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平台宣传发布供销社政务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借助宣传屏、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及时召开党委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0年度未接到过因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69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范围不够大;二公开形式以文字为主,图片、视频等其他形式较少三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公开政务信息;二是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探索图片、短视频、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公开方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对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全年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现将我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主要分为6部分,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供销社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9条,其中政府信息网站公开94条,政府网站公开172条,微信、政务头条号公开43条,有力地宣传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要求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及答复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权力清单、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市供销社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平台建设

 


 

加大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平台发布新闻、通知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

 

 

制定《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办公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度未接到过因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76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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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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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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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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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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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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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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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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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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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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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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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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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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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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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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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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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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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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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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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不够大,公开内容不规范和实效性不强

2020年,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公开情况,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27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24817)。

一、概述

2018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度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供销社网站和政务头条号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79条,有力地宣传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全年有总结报告,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年内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小组职责,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了《淄博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文秘和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需要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权力清单、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多种公开载体,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借助宣传栏、报纸、新型网络媒体、电子滚动屏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渠道更加丰富便捷。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对网站进行监控维护,确保网站首页信息和栏目更新及时、互动有效,做到网站无空白栏目、每一项链接都能正常访问。积极丰富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动态、信息简报、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未收到需要办理的建议提案。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严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按规定启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严格保密。工作中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网站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

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1月21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6


淄博市供销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7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全年有总结报告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淄博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文秘和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供销社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和市供销社网站公开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完善淄博市供销社网站建设。发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淄博市供销合作社”(coop.zibo.gov.cn)的作用,以网站为“第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对网站进行监控维护,确保网站首页信息和栏目更新及时、互动有效,做到网站无空白栏目、每一项链接都能正常访问。积极丰富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计划、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市供销社的信息简报、工作动态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对系统内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服务承诺、项目申报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准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7年,市供销社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并对公开信息及时进行更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和政务头条号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265条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安全生产、党群工作、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内容,有力的宣传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五是积极推进决策、管理、执行、落实和服务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在决策前公开征求并反馈意见。规范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公开,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将“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经济发展科参与“百个科室社会评议”三项公开承诺及时公布供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2017年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条,已及时答复并在网站进行公开。六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7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次,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上传答复书,做到及时告知。2017年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相关人员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严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充分发挥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按规定启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严格保密,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着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特别对门户网站、存储介质、载体设备等保密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全面覆盖所有信息产生渠道。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着重讲解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及时通报有关泄密案例,强化保密防范意识,防止因不知、不懂、不会造成泄密。市供销社每年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系统内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增强了机关全体人员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网站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对未及时在政务网公开的,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政务信息公开,利用好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扩宽公开渠道,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8年1月23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8

淄博市供销社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6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文秘和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发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www.zbcoop.gov.cn)的作用,以网站为“第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对网站进行监控维护,每天间隔性访问网站20次以上,确保网站首页信息和栏目更新及时、互动有效,做到网站无空白栏目、每一项链接都能正常访问。积极丰富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计划、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工作动态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对系统内资金补助项目,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服务承诺、项目申报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准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市供销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做好了2015年度部门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公开《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认真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6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273条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安全生产、党群工作、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内容,有利的宣传了供销社的工作,方便了公众信息查阅。五是积极推进决策、管理、执行、落实和服务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在决策前公开征求并反馈意见。年初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7号),广泛征求了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其中征求了4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4个单位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均予以采纳。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将“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各界监督。完成了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做到了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六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6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相关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严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充分发挥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严格保密,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着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特别对门户网站、存储介质、载体设备等保密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全面覆盖所有信息产生渠道。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着重讲解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及时通报有关泄密案例,强化保密防范意识,防止因不知、不懂、不会造成泄密。市供销社每年上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系统内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再培训,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增强了机关全体人员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网站互动性较弱、答复工作有待加强,网站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对未及时在政务网公开的,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政务信息公开,利用好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扩宽公开渠道,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7年3月28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9

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5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信息、宣传和文秘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紧紧抓住全国政府信息网站普查的契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为适应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对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进行了改造升级,新增设“96621服务热线”和“淄博供销·诚信农资”专题栏目两个,同时积极丰富栏目内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计划、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信息简报、工作动态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淄政字〔2015〕27号)要求,及时将涉及市供销社的一项行政权力——“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以权力清单的形势向社会公布,并制作权力运行具体流程图一并公开,供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年初和年终及时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对系统内资金补助项目,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准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市供销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做好了2014年度部门信息公开的统计工作,及时编制、公开《淄博市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5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9条,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295条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安全生产、党群工作、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内容,有利的宣传了供销社的工作,方便了公众信息查阅。五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5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市供销社于2015年9月专门制定印发了《淄博市供销社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同时调整了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逐项分解并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网站互动性较弱、答复工作有待加强,网站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指标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类别,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公开情况,对未及时在政务网公开的,加强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种途径政务信息公开,利用好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扩宽公开渠道,保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努力为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6年2月18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30

淄博市供销社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4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适应工作需要,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4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1条,通过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简报87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4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0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3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信息化条例》,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适应工作需要,通过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3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3条,通过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78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和“三服务一争创”主题实践活动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3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本单位信息量有限,信息更新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5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2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信息化条例》,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利用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的时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在第一时间将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适应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对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造,扩充了容量,增加了栏目,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2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8条,通过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90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2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本单位信息量有限,信息更新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淄博市供销社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08

 

淄博市供销社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1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信息化条例》,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专门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与各科室的年度考核挂钩,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完善合作经济信息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建立了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1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6条,通过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60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1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本单位信息量有限,信息更新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一二年二月七

 

淄博市供销社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04

 

淄博市供销社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现将市供销社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2010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信息化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作经济信息网及时对全市供销社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一年来,共公开信息61条,均为业务工作信息。

今年,市供销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信息化条例》,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和保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附件:1、2010年度信息公开目录

      2、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信息公开目录

 

1、关于依托供销社新成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报告(淄供销字[2010]1号) 2010年1月5日印发

2、淄博市供销社2010年工作要点(淄供销字〔2010〕2号) 2010年1月6日印发

3、关于下达2010年度扭亏增盈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8号) 2010年1月22日印发

4、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9号) 2010年1月29日印发

5、关于呈报淄川区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方案的报告(淄供销字〔2010〕10号) 2010年2月5日印发

6、关于报送《淄博市供销社“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报告(淄供销字〔2010〕13号) 2010年3月3日印发

7、关于上报《周村区供销联社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启动实施计划》的报告(淄供销字〔2010〕14号) 2010年3月3日印发

8、关于开展基层供销社专项调研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18号) 2010年3月15日印发

9、关于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31号) 2010年6月10日印发

10、关于转发省供销社、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33号) 2010年6月29日印发

11、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淄供销字〔2010〕40号)2010年7月16日发

12关于转发省供销社、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44号) 2010年7月22日印发

1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45号) 2010年8月3日印发

1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淄供销字〔2010〕46号) 2010年8月9日印发

15、关于积极参与玉米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51号) 2010年8月27日印发

16、关于转变发展方式 调整优化结构积极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淄供销字〔2010〕54号) 2010年9月17日印发

17、关于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59号) 2010年10月13日印发

18、关于做好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淄供销字〔2010〕66号) 2010年12月2日印发

19、淄博市供销社2011年工作要点(淄供销字〔2010〕67号)2010年12月16日印发

20、关于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1号) 2010年1月6日印发

21、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农资供应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2号) 2010年2月26日印发

22、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3号) 2010年3月9日印发

23、关于积极推进化肥直供认真做好夏季农资供应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4号) 2010年6月8日印发

24、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两项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5号) 2010年7月2日印发

25、关于做好三秋农资供应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10〕8号) 2010年8月27日印发

26、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通知(淄供销合字〔2010〕7号) 2010年5月28日印发

27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社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淄供销合字〔2010〕8号) 2010年5月31日印发

28关于调整和发展淄博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员的通知(淄供销合字〔2010〕9号) 2010年7月22日印发

29、淄博市供销社“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淄供销安字〔2010〕2号) 2010年8月19日印发

30、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淄供销安字〔2010〕6号) 2010年11月19日印发

31、淄博市供销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为信息直报点(供销信息第3期) 2010年1月28日印发

32、贾万志副省长视察沂源县供销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供销信息第11期) 2010年2月10日印发

33、淄博市社赴平原县社参观学习农资直供工作(供销信息第15期) 2010年3月8日印发

34、淄博市供销社备足农资应春耕(供销信息第18期) 2010年3月19日印发

35、淄博市社赴临沂市社参观学习社属企业建设与信用担保投资工作(供销信息第20期) 2010年3月24日印发

36、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供销信息第21期) 2010年3月24日印发

37、2010年春季化肥市场分析(供销信息第22期) 2010年3月25日印发

38、市供销社党委研究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供销信息第31期) 2010年5月25日印发

39、抓化肥直供 树诚信品牌全市供销社积极做好“三夏”农资供应和服务工作(供销信息第37期) 2010年6月11日印发

40、市供销社召开“创先争优争做服务先锋”活动动员大会(供销信息第40期) 2010年6月29日印发

41、市供销社确定从七个方面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供销信息第41期) 2010年6月29日印发

42、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启全视察淄博市供销社(供销信息第42期) 2010年7月2日印发

43、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供销信息第43期) 2010年7月5日印发

44“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提前完成(供销信息第44期) 2010年7月5日印发

45市供销社积极举行“半年一讲”读书会活动(供销信息第45期) 2010年7月6日印发

46淄博市供销社二○一○年上半年重点业务工作运行分析(供销信息第49期) 2010年7月19日印发

47市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建言献策”活动(供销信息第50期) 2010年7月20日印发

48、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58号文件精神(供销信息第55期) 2010年8月6日印发

49、市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供销信息第56期) 2010年8月6日印发

50、国家发布禁限用高毒农药名单(供销信息第58期) 2010年8月13日印发

51、市农资协会召开理事会议(供销信息第60期) 2010年8月23日印发

52、市供销社积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五诺”机制(供销信息第61期) 2010年8月27日印发

53、市供销社系统迅速学习贯彻《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供销信息第63期) 2010年9月19日印发

54、淄博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供销信息第68期) 2010年10月18日印发

55 省内有关区县政府设立供销社专项扶持资金(供销信息第70期) 2010年10月29日印发

56、市供销社党委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供销信息第71期) 2010年11月10日印发

57、市政协副主席张建祥视察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信息第74期) 2010年11月29日

58、市烟花爆竹协会召开理事会(供销信息第75期)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59、省政府督查我市贯彻落实鲁政发〔2010〕31号文件情况(供销信息第82期) 2010年12月30日印发

60、当前化肥农药市场分析(供销简报第5期)2010年8月30日印发

61、市供销社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督导(供销简报第7期)2010年10月20日印发

 

 

 

 

 

 

淄博市供销社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2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09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市供销社专门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2、搞好建设载体。为保证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建设合作经济信息网站。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建立了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3、健全完善制度。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与各科室的年度考核挂钩,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每个月至少刊载一条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

5、严格保密审查。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  

6、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09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本单位信息量有限,信息更新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2010210

 

 

淄博市供销社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3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淄博市供销社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08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市供销社专门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二是搞好建设载体。为保证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将承担的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供销社栏目中公开。二是建设合作经济信息网站。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社专门建立了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不断规范完善制度

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淄博合作经济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与各科室的年度考核挂钩,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每个月至少刊载一条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少,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2009222